首页 时政要闻 军事天地 历史回顾 分析展望 中外博览 中国战略 统计排行 重要人物 战略博客 战略社区
 
blog
首页 >> 历史回顾 >> 奠定南宋苟且偷安的开始:“绍兴和议”
奠定南宋苟且偷安的开始:“绍兴和议”
  时间:2008-5-9 19:39:05  评论 条 查看评论
   5、释除兵权
    
    金军南下的威胁解除之后,高宗皇帝所担心的是抗战派军事将领手中握有重兵,难以节制,秦桧便借采纳同乡范同计策,说服高宗皇帝解除主张积极抗金的岳飞、韩世忠、张俊等人的兵权,转而任命他们担任枢密使、枢密副使(岳飞为枢密副使),以把他们与各自部队剥离开来。
    
    不过三人对高宗皇帝意旨的反应是不同的,这也决定了他们日后结局之不同。张俊是转弯最快的一个,很快就将兵权交出,表示支持向金称臣和议的既定国策。而韩世忠、岳飞则成为以高宗皇帝与秦桧等投降派的公敌,于是高宗宣布撤消三宣抚司,收回韩世忠、岳飞兵权,并提升秦桧为左承相,以显示与金议和之不可动摇。之后,韩、岳二人先后惨遭“修理”,岳飞于当年八月被罢官,十月便以谋反罪与部将张宪同下大理寺狱,韩世忠则在为岳飞鸣不平之后辞去乌纱。
    
    6、二次和议
    
    议和的障碍已被扫除,在秦桧等人的积极奔走下,金与南宋在这一年即绍兴十一年的十一月又一次达成和议。这就是奠定整个南宋王朝对金关系的“绍兴和议”。内容包括:(1)称臣:南宋向金称臣,即“世世子孙,谨守臣节”,金主册封赵构为皇帝。(2)划界:金与南宋之间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今陕西宝鸡西南)为界(以南属宋,以北属金);南宋割唐、邓二州及商、秦二州之大半予金。(3)纳贡:南宋自绍兴十二年开始,向金纳贡银、绢各25万两、匹/年。
    
    三、后记
    
    绍兴十一年的最后一个月,年仅39岁的岳飞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与他一同被处死的,还有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岳飞的死,标志着一代抗金派为之奋斗十几年的、收复中原河山的理想的终结,后人只能从《满江红》中体会他那满含国恨家仇的内心世界。
    
    此外,绍兴和议之后,以秦桧为代表的议和派党羽,遍布南宋朝野,秦桧本人则更是独步中天,更被吹捧为“圣相”、“元圣”,由少保至太师,进而被封为国公。
    
    绍兴和议之后的二十余年,南宋与金未发生大的战争,但是对于南宋来说,这种相对和平的局面是以政治上的不平等与经济上的敲诈实现的。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我要评论 条】
请您选择您看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佩服
 
微笑
 
难过
 
愤怒
 
路过
 
恶心
 
 
 
 
 
 
 
 
相关报道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
·传梵蒂冈撤走驻台“使节”欲与..
·美国陆军第一阶段转型完成 抛..
·日军为何在中国战场放弃拼刺刀..
·俄罗斯人乐见“普京路线”延续..
·胡总对待日本和西方为何态度各..
+.+
+.+
+.+

 
关于本站 | 发展历程 | 加入网站 | 联系方式 | 会议中心 | 留言中心 | 隐私保护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2-2008 www.chinaiis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34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