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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墙的由来 柏林墙的正式名称叫"反法西斯防卫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和东西方冷战关系的产物。 1945年5月8日,纳粹德国投降。战败的德国不仅丧失了战前和战争期间吞并的别国领土,而且根据1945年美、英、苏三国克里米亚声明和波茨坦协定,东普鲁士和奥得--尼斯河以东的约11.4万平方公里的德国领土分别割让给了苏联和波兰,其余的德国领土和首都大柏林市则由美苏英法4国分区占领,建立4个占领区,并由4国组成“盟国管制委员会”,接管德国的最高权力。 尽管在战后关于德国的国际文书中,有关各国都表示要保持德国的统一,使德国在清除纳粹和军国主义之后成为一个和平民主的国家,但是,由于东西方盟国的立场不同,目的和利益迥异,对各项协议都作有利于自己的解释。于是围绕着实施波茨坦协定、恢复德国统一以及西柏林问题,4大国及其占领区内的各派政治力量展开了尖锐复杂的斗争。 随着东西方冷战的加剧,美苏由战时的盟友变为竞争对手,苏联占领区和西方占领区各自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德国的分裂也一步步成为现实。 1947年至1949年期间,美、英、法先后将其在德国西部的占领区合并,召开西占区立宪议会,制定临时宪法,实行货币改革,用西马克取代原来的帝国马克。1949年5月10日,西占区立宪议会决定以波恩为首都建立联邦国家,5月23日通过《基本法》,即临时宪法,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 在苏联占领下的德国东部5个州,1946年4月举行了乡镇、区州的选举,建立了相应的各级议会和政府,由德国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合并而成的德国统一社会党在各级政权机构中居主导地位。 1949年10月7日,苏占区的德国人民委员会宣布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至此,在德国土地上形成了两个德意志国家。 分裂后的德国,处在东西方政治、军事较量的漩涡之中,成为在欧洲相互对峙的两大军事集团的前沿。1954年10月,联邦德国同美、英、法等西方国家签署了巴黎协定,翌年该协定生效,西德结束被占领状态,成为主权国家并加入了北约。几天之后,5月14日,以苏联为盟主、包括民主德国在内的东方军事集团--华沙条约组织也宣告成立。在此后的长时期中,德国的分裂被视为战后欧洲秩序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在此情况下,原德国首都柏林的东半部苏占区和西半部美英法占区形成了两套体制:两个市政府,两套警察体系,两种货币。1948年12月又出现了两个市议会。美、英、法管制下的西柏林得到马歇尔计划中的巨额援款,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被建成西方世界的“橱窗”。但它地处东德的腹地,像个孤岛。 1945年到1961年间,每年约有数十万民主德国公民通过柏林逃往联邦德国,使民德蒙受巨大损失。 柏林墙的建立 1961年8月13日凌晨2时,一道道耀眼的探照灯刺破夜空,宣告了柏林市28年东西分隔的开始。 星期天,当柏林人一觉醒来时,发现一道40公里长的带刺铁丝网沿着苏联占领区界限被匆匆布下。民主德国人民议院发布命令,用铁丝网封锁西柏林,后改为混凝土墙,建成举世瞩目的"柏林墙",切断了东西柏林间的自由往来。

柏林墙于1964年建成。1975年对柏林墙的最后一次工程竣工。柏林墙全长169.5公里,其中包括水泥板墙104.5公里、水泥墙10公里、铁丝网55公里。墙高约3.6米。沿墙修建了253个了望塔、136个碉堡、270个警犬桩、108公里长的防汽车和坦克的壕沟。此外,还有一接触使会发出信号的铁栅栏119.5公里和供边防军士兵巡逻用的巡逻道119.5公里。柏林墙设有7个过境站,供墙两边的人员来往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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