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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国防部的“前世”和“今生” |
时间:2008-3-16 20:00:24 评论 条 查看评论 |
此时国防部副部长由总部、军兵种及大军区领导 兼任,其范围比彭德怀时期的国防部更为扩大,几乎成为了军委的“翻版”,而军委秘书长的权力也日益“膨胀”。1963年9月,中央 军委副主席贺龙主持军委日常工作,但国防部长一职仍由林彪担任,罗瑞卿继续担任军委秘书长。1965年11月后,罗瑞卿被解除一切职务,林彪重新主持中央军委日常工作。由军委副秘书长、副总参谋长杨成武代理总参谋长,兼军委办公 厅主任。然而,杨成武未被任命为国防部副部长。 国防部的“消失”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央军委的正常工作 受到极大的影响。这期间,军委的日常工作先后由军委办公会议和军委办事组处理。1958年7月军委扩大会议通过的《关于改变组织体制的决议》不再得到执行,军队对外直接使用“中央军委”的名义,不再出现“国防部”。 1975年和197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国家未再设国防委员会。197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大 第一次会议任命叶剑英为国防部长,副部长粟裕、许世友。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任命徐向前为国防部长,未再任命国防部副部长。1980年1月,杨得志、肖克被任命国防部副部长。1981年3月,中央军委秘书长耿飚被任命为国防部长(1981年7月,杨尚昆任中央军委秘书长)。这一时期内,在军事外交活动 中开始重新使用“国防部长”的名义。1979年元旦,也是以国防部长徐向前名义发布命令,福建前线部队停止对大金门、小金门、大担、二担等岛屿的炮击。但更多情况下仍是直接使用中央军委的名义,如对越自卫反击战时公开发表的各种文告、命令。 如今的国防部 1982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继续存在,其职能和国家中央军委完全相同。这表明中央军委同时有两个名称:一个是中共中央军委,一个是国家的中央军委。从而确立了党和国家高度集中统一的行使领导职权的国防领导体制。此后,先后担任国防部长的有张爱萍(1982.11-1988.04)、秦基伟(1988.04-1993.03)、迟浩田(1993.03-2003.03)、曹刚川(2003.03-),不再任命国防部副部长。 从此,国防部不再行使做为“军委对外的名称”的职责,仅仅是国务院系统的军事工作机关,既无决定权,也无执行权。国防部只在名义上负责公开的军事外交、兵役、国防教育 等工作,实际工作由军委各总部实施。目前的国防部是名符其实的“三无单位”:无具体编制,只在每届全国人大换届时任命一名国防部长(通常由军委副主席出任)。无具体机构 ,外事办公室(1996年前称外事局)为总参外事局,兵役办公室为总参动员部,维和事务办公室为总参二部。甚至没有办公地点,虽然一直有“国防部大楼”的俗称,但实际上仍为军委办公厅大楼。

【八一大楼】 1954年11月,成立国防部办公厅,由位于北海公园 西侧厂桥的军委办公厅兼任,对外称为“国防部大楼”。1965年11月起,军委办公厅又兼总参谋部办公厅。1979年4月,军委办公厅与总参谋部办公厅分开办公,迁入景山前街20号。此后,为了满足军委领导和机关办公、会议与活动的需要,也作为外事接待和军事外交活动的场所,在西长安街军事博物馆东侧新建“八一大楼”(844工程 )。“八一大楼”于1997年3月2日破土动工,2000年后正式启用,俗称“国防部大楼”,目前主要也只承担军事外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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