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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史上的十个为什么
  时间:2007-12-25 19:21:23  评论 条 查看评论
     许光达大将和徐立清中将之所以在套改中都定为5级,缘故也在这里。因为他们1952年评级时,都被评为正兵团级。1965年套级标准规定,担任大军区、军兵种司令员、政委的正兵团级干部,一般定为5级。许、徐两个的国家行政干部5级,就是这样确定的。
    
     (五)为什么88式军衔不设元帅和大将?
    
    88 式军衔制度的实行,最早是在1979年10月总政治部召开的全军干部部部长会议上就提了出来。11月会议结束后,总政在向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中,正式以文字形式提出“恢复军衔制”的建议。1981年,总政治部抽调人员组成起草军衔立法文件报审草案的工作班子。在草案的设计阶段,各方面意见大都主张新的军衔等级不宜设置过高,高级军衔层次宜从简。因此,军衔立法文件草案一开始,主流意见就是不设置元帅和大将的方案。
    
    1988 年4月13日,总政治部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军官军衔条例草案的说明中指出,“根据我军军官队伍的实际和目前处于和平时期的状况,这次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与1955年相比,简化了一些”。所谓简化,指的主要是精简了元帅和大将(另有大尉);简化的理由主要强调了两点,一是“我军军官队伍的实际”,二是 “目前处于和平时期”。
    
    关于我军军官队伍。当时是20世纪80年代,我国国内大规模的战争结束已有30多年,战争年代指挥过战役军团作战、立有卓越功勋的高级将领,不少已经作古,在世的也年事己高,其任务是颐养天年,不在授衔挂帅之列。1988年全军首批授予上将衔的 17位高级将领,是当时我军在职人员中或入伍最早、或资历最老、或任职最高者,是最有条件获得最高军衔的现役军官。然而,与1955年第一次授衔时的一千余名在战争中出生入死的将帅队伍相比,他们中间只剩下了其中的10位(其余7位中2位是1964年晋升少将,5位是55式校官),所占比例不足1%。由此可见,我军干部队伍结构与30多年前比较,变化是很大的。军衔等级的设置,不能不充分考虑到干部队伍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因为这是事物发展的内因,是首先应当考虑到的问题。
    
    关于国际环境。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尽管局部战争一天也没有停止过,但各国军队都有大幅度的压缩,战时授予或战后补授的高衔,如苏联的大元帅、美国的五星上将、南斯拉夫的元帅等,都是当事人谢世后没有再授。我军抗美援朝战争结束后,军队的规模逐步缩减,到88式军衔制实施时,由1951年的627万削减到300万,在部队的编制体制上精简了兵团级机构,军队的层次和人数都减少了。在对战争与和平关系的认识上,改变了以往认为大战不可避免的思维模式,认为“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不可能有大的战争发生,军队的主要任务是保卫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中央军委基于对世界形势的上述分析,决定在新的军衔体系中不再设元帅、大将等高衔。
    
    (六)为什么在中国历史上沿用了90年的军士衔被我军废止了?
    
     军士作为军衔体系中的一个等次,在世界上的多数国家中已设置多年。1904年清朝政府引进军衔制度后,从1909年开始正式设置了军士的军衔称号,区分为上士、中士、下士3级。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国民党政府,都相沿不改。我军实行55式军衔制期间和88式军衔制的前6年,也都设置有上士、中士、下士衔称。1999年6月30日,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在《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中,在国际上率先取消了军士这一军衔等级,使进入中国整整90年的军士衔称,退出了我国的历史舞台。其原因是什么呢?从总体上讲,取消军士军衔与兵役制度有关。 1978年3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与志愿兵役制相结合的兵役制度。1998年12月29日新颁发的《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期一律缩短为2年,并取消了超期服役的老办法;志愿兵实行分期服役制度,区分为1至6期。各期的服役年限为:第1、2期各3年,第3、4期各4 年,第5期5年,第6期9年以上至退休。这是着眼于我国国防和军队长远建设,建立科学合理、充满活力、具有人民军队特色士兵服役制度的重要措施。这一措施的实施,必须有一套与其相适应的士兵衔级制度来配套。而原来义务兵军衔的5个等级(列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对应两年的服役期,显然过多;原来志愿兵的4个士官军衔级别,又不够使用。这就需要减少义务兵的衔级数量,增加士官的军衔等次。于是,1999年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在义务兵的衔级中,保留了列兵和上等兵两个级别,取消了下士、中士、上士3个级别,整个军士军衔便消失了;士官军衔则扩展为三等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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